還俗
佛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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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教義 四圣谛 八正道 十二因缘 五蘊 緣起 业 五戒 禅那 波罗密 涅槃 三法印 空性 真如 |
修行位階 佛 菩萨 辟支佛 阿罗汉 阿那含 斯陀含 須陀洹 |
人物 释迦牟尼 十大弟子 迦多衍尼子 馬鳴 龍樹 提婆 無著 世親 鳩摩羅什 慧遠 菩提达摩 智顗 玄奘 惠能 蓮花生 |
宗派 部派 上座部 大乘 金剛乘 藏傳 漢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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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主題 |
還俗(梵語:Uppabbajita;英語:Secularize),佛教用語,指出家人捨棄出家戒律和出家人身份,復還世俗身份。
目录
1 詞源
2 概论
3 其他宗教
4 歷史上還俗的知名人物
4.1 中國
5 參見
6 參考資料
7 外部連結
詞源
梵語和巴利語Uppabbajati的詞根ud(उद्)或ut(उत्),爲退出、向外、往上的意思,來自原始印歐語*ud-,和英語out是同源詞。ud + pabbajati爲退出秩序,退出戒律的意思。其動詞形式uppabbājeti,使動形式uppabbajāpeti[1][2]。
概论
還俗原本是指僧尼因為破戒,依律被遂出僧團而返回俗家,恢復世俗人士的身份,故稱還俗。若因個人諸多因素,自願捨戒離開僧團而返回俗家,恢復世俗人士的身份,則稱為歸俗,也稱反俗(返俗)[3] 。但到了後來,還俗也包含有歸俗的意思在內了,不一定是指負面的意思。另外還有一種情況是,因為歷代的禁佛、廢佛活動等政治因素,下令全國的僧尼還俗,例如三武灭佛。反之,也有因非自願的情況下出家,直到獲得准允後才得以還俗,例如後宮的嬪妃、隨侍的奴婢,以及年幼的子女(送去佛寺當小沙彌)等[4]。
至於佛教允許比丘還俗的次數,可以有三次機會,一說是七次[5];但比丘尼則僅能還俗一次[6]。
其他宗教
除了佛教,在道教中的道士、女冠也常有還俗的情況發生。另外,西方宗教的修道者如修士、修女等不再繼續修道時,中文亦稱為還俗。中外歷史上,許多宗教皆有因受到政治力的介入,而遭到主政者下令拆毀宗教建築物、禁止傳教、強迫還俗的事況發生,造成宗教災難(簡稱教難,佛教徒則多稱為法難),是屬於宗教迫害的其中一種形式。
歷史上還俗的知名人物
中國
- 蕭衍
- 武则天
- 楊太真
- 朱元璋
參見
- 出家
- 佛教戒律
參考資料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吏學指南
^ 佛學詞彙【uppabbajati】
^ Wisdom Libary-Uppabbajita
^ 元.徐元瑞. 吏學指南. : 卷之五.
^ 《高僧传·求那跋摩》:众咸议曰:跋摩帝室之胤,又才明德重,可请令还俗,以绍国位。
^ 《增壹阿含經》卷第二十七:「僧迦摩比丘七變往降魔,今方成道。自今已後,聽七變作道。過此限者,則為非法。」
^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雜事》卷第三十:「苾芻尼一捨法服已歸俗者,不應更令出家,若與出家者師主得越法罪。」
外部連結
- 藍吉富《中華佛教百科全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