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建制地區
非建制地區(Unincorporated area)普遍存在於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國家,是指一個地區並沒有自治權,而是被更高層的行政區劃(例如國家、省、州、郡或縣)所管理。通常當一個地方政府被廢除時,該地區的服务將會由更高層的行政區劃來提供。
美國的非建制地區運常由該地區所處的县所管理。
有些國家或地区的所有地區都是建制地區,例如法國、巴西和中华民国。
目录
1 案例
1.1 香港
1.2 台湾
1.3 挪威
2 參見
3 參考來源
案例
香港
落馬洲河套區:位於香港與深圳市邊境地區,與元朗區和北區接壤,但不屬於任何地方行政區。[1]
台湾
- 現今中華民國所有的區域皆被劃入三級(鄉鎮市區)以上的區劃中;但在四級(村里)來說,並不是所有地區皆有建制為四級區劃,像是新竹市北區、高雄市岡山區的機場用地未劃入任何里。
挪威
參見
- 普查规定居民点
參考來源
^ 區議會地區面積(2014年10月). 地政總署.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