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德臨時攝政內閣




胡惟德臨時攝政內閣是民國15年(1926年)4月20日段祺瑞辭任臨時執政、賈德耀辭任國務總理,胡惟徳代理國務總理時成立的臨時攝政內閣,直到同年5月13日結束。因其攝行臨時執政職權,故為攝政內閣。[1]本内閣的法源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制》。



簡介


1926年初,馮玉祥國民軍同吳佩孚、張作霖的直奉聯軍爆發戰爭,直奉聯軍取得上風。[2]:2771926年4月20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臨時執政段祺瑞因聯奉不成,離開北京去天津,臨行以胡惟德代同日辭職的賈德耀署國務總理,由國務院攝行臨時執政職權。[1][3]:220


1926年4月25日,吳佩孚的代表齊燮元向奉系奉魯軍的張學良、張宗昌、李景林提出護憲、恢復1924年北京政變時被解散的顏惠慶內閣並攝政、王懷慶維持北京治安等主張,但奉魯軍不同意前兩事,僅同意王懷慶維持北京治安。4月27日,齊燮元勸說顏惠慶出面組閣,張學良返回奉天同張作霖商議吳佩孚所提的上述主張。4月29日,張作霖不贊成吳佩孚提出的護憲主張。5月1日,大總統曹錕通電下野,由顏惠慶內閣復政,攝行大總統職務,次日顏惠慶表示推辭。5月3日,吳佩孚電請顏惠慶依法攝行總統職務。同日,孫傳芳等通電支持恢復顏惠慶攝政內閣,並且聲明五省保境息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5月3日,張學良回北京。5月4日,王士珍、趙爾巽等人與齊燮元、張學良、張宗昌商議調停吳佩孚、張作霖雙方的意見。5月6日,張作霖電覆吳佩孚表示對恢復顏惠慶內閣之事不便過問。5月9日,顏惠慶通電表示準備組織攝政內閣。5月10日,張作霖電吳佩孚對中央之事主張慎重行事。5月12日,張學良離開北京,以示不贊成顏惠慶内閣恢復。5月13日,顏惠慶內閣復職,宣佈大總統曹錕於5月1日辭職,依法由國務院攝行大總統職權。胡惟德臨時攝政內閣至此解散。[1][3]:220



內閣成員


內閣成員如下(附國務院秘書長):[3]:29-30[3]:61-62

































































國務總理、各部及秘書長 各部總長 各部次長
署理國務總理

胡惟德(1926年4月20日—5月13日)
——
外交部

胡惟德(上屆留任—5月13日;兼署國務總理)
(空缺)
內務部

屈映光(上屆留任—5月13日)

劉馥(上屆留任—5月13日;暫代)
財政部
(空缺)
過之翰(上屆留任—5月13日)

錢方栻(上屆留任—5月15日)
陸軍部
(空缺)
熊斌(上屆留任—5月13日)

齊振林(上屆留任—5月13日)
海軍部

杜鍚珪(上屆留任—5月13日)

吳紉禮(上屆留任—5月13日)
司法部
(空缺;1926年4月19日次長王文豹代)
王文豹(1926年4月17日—5月13日;4月19日代總長)
教育部

胡仁源(上屆留任—5月13日)

呂復(上屆留任—5月13日)
農商部

楊文愷(上屆留任—5月13日;否認)

莫德惠(上屆留任—5月13日)
交通部
(空缺)
陸夢熊(上屆留任—5月13日)
國務院秘書長
(空缺) ——


參考文獻





  1. ^ 1.01.11.2 郭廷以. 中華民國史事日誌(二). 臺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84. 


  2. ^ 顾维钧. 顾维钧回忆录(第一分册). 北京: 中华书局. 1983. 


  3. ^ 3.03.13.23.3 钱实甫 编著,黄清根 整理. 北洋政府职官年表.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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