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特别市政府 (日占时期)
上海特别市政府(1941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曾改称上海市政府)是中國抗日戰爭時期日本扶植的一个傀儡政权,成立于民国27年(1938年)10月16日;民国34年,日本投降后自然解散。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都不承认此政权为历史上的合法政权,而称之为伪政权。[1]
主要官员
- 市长:
傅筱庵(民国27年(1938年)10月16日上任)
陈公博(民国29年(1940年)11月20日兼任)
周佛海(民国34年(1945年)1月15日上任)
行政区划
一等区:宝山区、南汇区、奉贤区、嘉定区、崇明区。
二等区:
市中心区(1943年8月改称第二区)- 沪北区
沪西区(1943年8月至1944年8月期间一度改称第四区)
南市区(1941年撤销,1943年恢复,改称第七区。1944年再次撤销,辖地划归市府直辖)
北桥区(1944年7月改为申江县)- 川沙区
浦东南区(1943年8月至1944年8月期间一度改称第六区)
浦东北区(1943年8月至1944年8月期间一度改称第五区)
民国32年(1943年)7月,根据日汪之间的协议,汪伪政府接收上海两租界,将上海公共租界改为上海第一区公署,将法租界改为第八区公署,均由陈公博兼任区公署主任。
民国34年(1945年)7月1日[2]:3,上海特别市政府将浦东北区横沙、长兴诸沙从浦东北区划出[2]:3、16,成立横沙特别区,置特别区公署[2]:3、15-16、41,直属上海特别市政府管辖[2]:3、16。
参考文献
^ 日伪时期上海市地方政府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11-08-05.
^ 2.02.12.22.3 横沙乡人民政府乡志编写组. 《横沙乡志》. 上海 (中文(简体)).
| 先前機關: 中华民国维新政府 督办上海市政公署 | 上海市最高行政机关 民国27年(1938年)-民国34年(1945年)8月 | 後繼機關: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 上海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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