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商英
張商英(1043年-1122年),字天覺,號無盡居士,宋朝新津(今四川省新津縣)人。
目录
1 生平
2 著作
3 注釋
4 參考書目
5 外部連結
生平
從小聰明,日誦萬言,治平二年(1065年)進士[1],初任通川縣主簿,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權檢正中書禮房公事。五年(1072年),遷為監察御史[2],追隨王安石變法。大观年间,担任尚书右仆射。早年不信佛法,見《大藏经》巨秩,莊嚴殊勝,怒曰:“吾孔圣之书,乃不及此!”。读《维摩经》之後,始堅定信佛,还僧寺田三百顷。元祐元年(1086年),爲開封府推官,隔年出提點河東刑獄。
元祐三年(1088年)六月二十七日,至清涼山,六月二十八日,見「三昧火」,“溪上之燈,忽如紅日,浴海騰空而上,放大光明,漸至閣前,其光收歛,如大青喙銜圓火珠。”[3]。紹聖中,召爲右正言。宋徽宗時,上疏治黃河之道,彈劾蔡京“身為輔相,志在逢君”,出爲河北路都轉運使。崇寧二年(1103年),提舉靈仙觀。受蔡京之谗言,入元祐黨籍。
徽宗大觀四年(1110年),繼蔡京為宰相。
政和元年(1111年)被贬河南府兼西京留守,是年十月貶為崇信軍節度副使,建議設置荊南買金司。六年(1116年)為觀文殿學士、中大夫。宣和三年(1122年)十一月逝世[4],赠少保。靖康元年二月,特赠太保[5]。紹興十四年(1144年)五月,謚號文忠[6]。
著作
着有《护法论》一卷,本書驳斥韩愈、欧阳修等人对佛教的观点。
注釋
^ 《名臣碑傳琬琰集》下卷一六《張少保商英傳》
^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二八、二三一
^ 《續清涼傳》,卷上,頁247
^ 《佛祖歷代通載》
^ 《宋会要辑稿》仪制十二
^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一百五十一
參考書目
- 《宋史》卷三五一
- 《東都事略》卷一○二
- 罗凌介:《無盡居士張商英研究》
- 張商英:《續清涼傳》
外部連結
- 黃啟江:〈張商英護法的歷史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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