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svg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主要官员
主席

郭树清(兼银保监会党委书记,兼人民银行党委书记、副行长)
副主席(7)

王兆星、 陈文辉、 黄洪、 曹宇、 周亮、 梁涛、 祝树民

纪检监察组长

李欣然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行政级别

正部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本级纪检机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鑫茂大厦

 邮政编码
100140
官方外网首页

www.cbrc.gov.cn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立时间
2018年3月17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简称银保监会,亦简称中国银保监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1]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2]




目录






  • 1 沿革


  • 2 职责


  • 3 机构设置


    • 3.1 内设机构


    • 3.2 派出机构


    • 3.3 直属事业单位




  • 4 历任领导


  • 5 注释


  • 6 参考文献


  • 7 外部链接





沿革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3][4]


2018年4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5][6]



职责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银保监会承担下列职能:




  1. 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对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2. 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和监管有效性开展系统性研究。参与拟订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规划,参与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以及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其他法律法规草案,提出制定和修改建议。

  3. 依据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制定银行业和保险业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规则。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类型机构的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制度。

  4. 依法依规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定银行业和保险业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规范。

  5. 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状况、偿付能力、经营行为和信息披露等实施监管。

  6. 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数据报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履行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职责。

  8. 建立银行业和保险业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银行业和保险业运行状况。

  9.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保险业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10. 依法依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负责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11. 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监督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

  12. 参加银行业和保险业国际组织与国际监管规则制定,开展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事务。

  13.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4.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银保监会设置下列机构:



内设机构





  •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註 1]


  • 政策研究局[註 2]


  • 法规部[註 3]


  • 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註 4]


  • 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註 5]


  • 普惠金融部[註 6]


  • 公司治理监管部[註 7]


  • 银行机构检查局[註 8]


  • 非银行机构检查局[註 9]


  • 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註 10]


  • 创新业务监管部[註 11]


  • 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註 12]


  • 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註 13]


  • 政策性银行监管部[註 14]


  •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註 15]


  •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註 16]


  • 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註 17]


  • 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註 18]


  • 国际合作与外资机构监管部(港澳台办公室)[註 19]


  • 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註 20]


  • 人身保险监管部[註 21]


  • 保险中介监管部[註 22]


  •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註 23]


  • 信托监管部[註 24]


  • 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註 25]


  • 人事部(党委组织部)[註 26]


  • 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註 27]




派出机构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西藏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直属事业单位



历任领导







主席


  • 郭树清(兼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副行长,2018年3月—)

副主席



  • 王兆星(2018年3月—)


  • 陈文辉(2018年3月—)


  • 黄洪(2018年3月—)


  • 曹宇(2018年3月—)


  • 周亮(2018年3月—)


  • 梁涛(2018年3月—)


  • 祝树民(2018年3月—)[7]




党委书记

  • 郭树清(兼,2018年3月—)

党委副书记

党委成员


  • 王兆星(兼,2018年3月—)

  • 陈文辉(兼,2018年3月—)

  • 黄洪(兼,2018年3月—)

  • 曹宇(兼,2018年3月—)

  • 周亮(兼,2018年3月—)

  • 梁涛(兼,2018年3月—)

  • 祝树民(兼,2018年3月—)





注释




  1. ^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2. ^ 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国际银行保险监管改革及发展趋势、监管方法和运行机制等开展系统性研究,提出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政策建议。


  3. ^ 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其他法律法规草案。拟订相关监管规则。承担合法性审查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等工作。


  4. ^ 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统计制度、监管报表的编制披露以及行业风险监测分析预警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安全以及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工作。


  5. ^ 承担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报系统年度财务预决算。建立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并监督实施。监管保险保障基金使用情况。


  6. ^ 协调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普惠金融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工作。


  7. ^ 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协调开展股权管理和公司治理的功能监管。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开展加强股权管理、规范股东行为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工作。


  8. ^ 拟订银行机构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9. ^ 拟订保险、信托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等现场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现场检查立项、实施和后评价。提出整改、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的建议。


  10. ^ 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违法违规案件调查规则。组织协调银行业和保险业重大、跨区域风险事件和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处理。指导、检查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11. ^ 协调开展银行业和保险业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等功能监管。为银行业和保险业创新业务的日常监管提供指导和支持。承担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科技等新业态监管策略研究等相关工作。


  12. ^ 研究拟订银行业和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总体规划和实施办法。调查处理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办理消费者投诉。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3. ^ 承担打击取缔擅自设立相关非法金融机构或者变相从事相关法定金融业务的工作。承担非法集资的认定、查处和取缔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向有关部门移送非法集资案件。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


  14. ^ 承担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15. ^ 承担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16. ^ 承担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17. ^ 承担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18. ^ 承担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19. ^ 承担外事管理、国际合作和涉港澳台地区相关事务。承担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20. ^ 承担财产保险、再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21. ^ 承担人身保险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22. ^ 承担保险中介机构的准入管理。制定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从业要求。检查规范保险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3. ^ 承担建立保险资金运用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的具体工作。承担保险资金运用机构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24. ^ 承担信托机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信托业保障基金经营管理。


  25. ^ 承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机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26. ^ 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27. ^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



参考文献





  1. ^ 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 关于转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PDF). 广东老龄网. 北京. [2018-11-25] (中文(中国大陆)‎). 


  2. ^ 2.02.1 王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国人大网. 2018-03-13. 


  3.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4.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5.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 银行保险业运行稳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04-08. 


  6. ^ 郭树清出任银保监会第一任主席:“郭旋风”迎来新挑战. 澎湃新闻. 2018-03-21 [2018-03-21]. 


  7. ^ 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018年4月4日). 中国政府网. 2018-04-04 [2018-04-04]. 




外部链接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官方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前任: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2018年3月17日至今

現任
前任: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
2018年3月17日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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