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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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總署 t Home Affairs Departmen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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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 |
民政事務總署 t標誌 | |
署長 | 謝小華 |
副署長 | 黃海韻、王秀慧 |
部門資訊 | |
成立年份 | 1968年 |
所屬部門 | 民政事務局 |
總部 |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9字樓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http://www.had.gov.hk |
民政事務總署(簡稱民政總署或民政署;英語:Home Affairs Department,HAD)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事務局轄下的部門,專責促進政府與市民間的溝通,並協助發展地方行政,包括新界村代表選舉。現任民政事務總署署長為謝小華女士。
民政事務總署在全港十八區均設置了民政事務處,由民政事務專員主管;民政事務總署並負責管理各區的社區會堂/社區中心。
目录
1 歷史
2 歷任署長
3 伙伴倡自強
4 参考文献
5 外部連結
6 参见
歷史
在民政事務總署成立之前,香港殖民地政府的官、民之間並沒有適當溝通途徑,以致產生如六七暴動般的悲劇。六七暴動後,港府於1968年5月倣效在新界行之有年的理民府(District Office)、主管為理民官(District Officer)的制度,在市區開始推行民政署(City District Office),主管為民政主任(City District Officer)的制度,以提供資源協助各社區解決地方問題及主動搜集居民的意見,向政府匯報。1982年地方行政計劃實行,兩套制度二合為一,全改稱為政務處(District Office),主管為政務專員(District Officer),並由政務總署統籌,下分港九政務署和新界政務署,主權移交後再改稱為民政事務總署。
今天,香港特區政府與市民之間的溝通有多方面的專有渠道,包括政府效率促進組、各區議會、申訴專員公署、平等機會委員會、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和香港存款保障委員會等。
歷任署長
- 政務總署署長
王永平(1994年12月—1995年8月)[1]
李麗娟(1995年8月—1997年6月)[2]
- 民政事務總署署長
李麗娟(1997年7月—2002年6月)
陳甘美華(2003年6月—2016年1月)
陳積志(署理,2016年1月—2016年4月)
謝小華(2016年4月—)[3]
伙伴倡自強
民政事務總署於2006年起推行《伙伴倡自強》的社區協作計劃,推動可持續的地區扶貧工作,助人自助,特別是協助社會上的弱勢社群自力更生。目的是提升可僱用人士的技能和就業能力,並為弱勢社群提供就業機會,讓他們能夠自我裝備和更有效地融入社區。
参考文献
^ 政府公布高層官員任命. 政府新聞處. 2000-02-29 [2016-03-18].
^ 梁寶榮和李麗娟退休. 政府新聞處. 2005-09-06 [2016-03-18].
^ 高層官員任命(附圖). 政府新聞處. 2016-03-17 [2016-03-18].
外部連結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民政事務總署 |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民政事務總署
- 牌照事務處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港九政務署
- 新界政務署
- 伙伴倡自強
牌照事務處(接管自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
新頭銜 | 英屬香港民政處 | 繼任: 英屬香港政務處 |
前任: 英屬香港民政處 | 英屬香港政務處 | 繼任: 香港民政事務總署 |
前任: 英屬香港政務處 | 香港民政事務總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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