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政府机构
党和国家政府机构,俗称“四套班子”或“四大班子”,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术语,指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治机构的领导集体,分别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委。2018年,新成立的各省区市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机关宣告成立[1][2]
目录
1 中央
2 地方
3 参考文献
4 参见
中央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 中共中央总书记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国务院总理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 全国政协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地方
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委员会
- 党委书记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人大常委会主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行政首长(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省人民政府省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县人民政府县长等)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
- 政协主席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 监察委员会主任
参考文献
^ 一府两院加“一委”:新设的监察委与纪委有何不同,腾讯网
^ 各省区市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
参见
- 党和国家领导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领导人
- 一府两院
- 中国共产党集体领导制度
党委书记(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