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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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满语:ᡶᡠᡤᡳᠶᠠᠨ
ᡤᠣᠯᠣ,穆麟德:fugiyan golo),为清朝的内地十八省的一个省。
目录
1 督抚沿革
2 行政区划
2.1 福州道
2.2 延建邵道
2.3 汀漳龙道
2.4 兴泉永道
2.5 臺灣道
3 参考文献
4 參見
督抚沿革
1645年,设闽浙总督。1647年,设福建布政使司、福建巡抚。1885年,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闽浙总督兼管福建巡抚事。
行政区划
清朝下轄十府、二直隸州,共計二廳、五十八縣:
福州道
福州府
- 下辖:闽县(附郭)、侯官县(附郭)、长乐县、福清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福县、古田县、屏南县(1734年分古田县设)。
福宁府,1734年由福宁直隶州改
- 下辖:霞浦县(附郭)、福安县、宁德县、寿宁县(1734年从建宁府来属)、福鼎县(1738年分霞浦县设)。
延建邵道
延平府
- 下辖:南平县(附郭)、顺昌县、将乐县、沙县、尤溪县、永安县。
建宁府
- 下辖:建安县(附郭)、瓯宁县(附郭)、建阳县、崇安县、浦城县、松溪县、政和县。
邵武府
- 下辖:邵武县(附郭)、光泽县、建宁县、泰宁县。
汀漳龙道
汀州府
- 下辖:长汀县(附郭)、宁化县、清流县、归化县、连城县、上杭县、武平县、永定县。
漳州府
- 下辖:龙溪县(附郭)、漳浦县、海澄县、南靖县、长泰县、平和县、诏安县、云霄厅(1800年分漳浦县设)。
龙岩直隶州,1734年改漳州府龙岩县设
- 下辖:漳平县、宁洋县。
兴泉永道
兴化府
- 下辖:莆田县(附郭)、仙游县。
泉州府
- 下辖:晋江县(附郭)、南安县、惠安县、同安县、安溪县、马巷厅(1774年分同安县设)。
永春直隶州,1734年改泉州府永春县设
- 下辖:德化县、大田县。
臺灣道
1684年设臺廈道,1727年改為臺灣道,1885年臺灣道改隸福建臺灣省。
臺灣府,1684年设,初設時僅有臺灣、鳳山、諸羅三縣
- 下辖:臺湾县(附郭)、澎湖厅(1727年分臺湾县设)、凤山县、恒春县(1875年分鳳山縣设)、嘉義縣(原稱諸羅,1787年改稱嘉義)、彰化县(1723年分諸羅縣新闢領土设)、埔里社厅(1875年分彰化县设)、卑南廳(1875年開山撫番新闢領土)。
臺北府,1875年分臺湾府设
- 下辖:淡水县(附郭,1875年分淡水廳設)、新竹县(1731年分彰化縣設淡水厅,1875年改為新竹縣)、宜兰县(1810年新闢領土设噶玛兰厅,1875年改为宜蘭县)、基隆厅(1875年分淡水廳设)。
参考文献
- 《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
參見
- 福建省
- 闽浙总督
- 福建巡抚
| 前任: 大明福建承宣布政使司 | 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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