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成癮
問題賭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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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專科 | 精神病学、心理学、心理治療 |
ICD-10 | F63.0 |
ICD-9-CM | 312.31 |
MedlinePlus | 001520 |
MeSH | D005715 |
賭博成癮或問題賭博(Ludomania)是一種持續需要賭博的心理,儘管患者明知其負面危害,又或希望停止。
問題賭博的定義,在於賭徒或其他人受到傷害,而不是賭徒的行為會否構成傷害。對於嚴重的問題賭博,如果符合定義的話,可被診斷為賭博成癮或病態賭博。若成為了病態賭博,不論是社會或家庭均會受損。行乞讨钱继续赌
病態賭博屬於一種衝動控制的問題,患者往往出現與其他濫用藥物患者相同的病徵。儘管如此,「賭博成癮」或「賭博沉溺」這個名詞往往只在患者康復期才會使用[1];另一方面,根據《美國精神科協會》的定義,病態賭博被歸類為衝動控制問題,而不是成癮症的一種[2]。這個定義將會在手冊的第五版改變。
定義與病徵
其病徵包括:
- 需要越賭越大,才可以維持賭博帶來的刺激,屢次嘗試戒賭、控制或減少賭博行為,但不成功。
- 一開始賭博便會完全失控,不理輸贏都仍然繼續下去。[3]
- 以賭博來逃避問題或舒緩不安情緒。
美國精神科協會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四版》(DSM-IV)中就列出十項用來診斷病態嗜賭的準則,只要回答「是」或「否」,計算有多少個「是」,就能測試自己是否病態賭徒。3-4項答「是」者屬於問題賭徒,若有5項或以上答「是」則是病態賭徒。
- 腦海常充滿賭博的事情,沉溺於以往賭博的經驗,計劃下次的「搏殺」,和想方法籌集賭本等。
- 需要逐漸加大注碼才可達到賭博的刺激。
- 多次嘗試控制,減少或戒賭,但都不成功。
- 當減少或停止賭博時會感到不安或煩躁。
- 以賭博來逃避一些問題或藉以暫時抒解不快的情緒(如:感到無助、內疚、焦慮和抑鬱)。
- 每當賭輸後,會再賭,希望「追」回所輸掉的。
- 向家人、輔導人員或其他人「講大話」來隱瞞自己的賭癮。
- 為找尋更多賭本而作出非法行為,如詐騙、偽造及偷竊等。
- 因為自己的賭博行為而傷害或喪失了一些重要的朋友、親人、工作、事業或教育的機會,又或與家人發生爭執或暴力事故。
- 因賭博以致債台高築,而要依靠別人作出金錢上的援助。
參考資料
- 美國精神科協會出版的精神失調診斷及統計手冊《第四版》(DSM-IV)
- 明報出版社 〈癮爾為誡〉 李焯仁博士及陳志華等編著
- 明報出版社 〈家有賭徒,如何是好〉 李焯仁博士及馮嘉賓編著
^ Eades, John. Gambling Addiction: The Problem, the Pain, and the Path to Recovery. Vine Books. 2003. ISBN 978-0-8307-3425-2. [页码请求]
^ Petry, Nancy. Should the Scope of Addictive Behaviors be Broadened to Include Pathological Gambling?. Addiction. September 2006, 101 (s1): 152. doi:10.1111/j.1360-0443.2006.01593.x.
^ Baraniuk, Chris. 賭徒輸錢也興奮的心理分析. BBC 主页. [2017-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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