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屬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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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cau 澳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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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年-1999年 | |||||||||
政府旗帜 (1976-1999) 盾徽 (1976-1999) | |||||||||
国歌:葡萄牙人 | |||||||||
地位 | 葡萄牙殖民地 | ||||||||
首都 | 澳门市 | ||||||||
常用语言 | 葡萄牙语,粤语 | ||||||||
元首 | |||||||||
• 1537年-1557年 | 国王若昂三世 | ||||||||
• 1996年-1999年 | 总统沈拜奥 | ||||||||
总督 | |||||||||
• 1557年-1558年 | 馬士加路也 | ||||||||
• 1991年-1999年 | 韦奇立 | ||||||||
立法机构 | 澳门立法会 | ||||||||
历史时期 | 新帝国主义 | ||||||||
• 葡人在澳建立永久定居 | 1557年1553年 | ||||||||
• 宣告成为殖民地 | 1847年 | ||||||||
• 中葡北京条约 | 1887年12月1日 | ||||||||
• 中葡联合声明 | 1987年4月13日 | ||||||||
• 主權移交 | 1999年1999年12月20日 | ||||||||
货币 | 澳门币 (1894年起) | ||||||||
ISO 3166码 | MO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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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屬澳門(1557年—1999年12月19日),又稱為澳葡時期或者澳葡時代,澳門在葡萄牙帝國時期的政府機構,不是官方用語。殖民地時期稱為澳門政府,因與澳門回歸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簡稱一樣,傳媒將殖民地時期的政府稱為「澳葡政府」,以區別兩者。自1999年12月20日起,澳門的殖民地時代結束,取而代之的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
澳葡政府時期,澳門曾被分為澳門市(Concelho de Macau,又稱天主之名之城(Cidade do Nome de Deus),範圍為澳門半島)和海島市(Concelho das Ilhas,包括氹仔(Taipa)和路環(Coloane))。澳門一直是葡萄牙帝國及共和時期的海外省。
1974年康乃馨革命後,葡萄牙改為承認澳門是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國領土,直到1999年12月20日,作為最後一個殖民地,葡萄牙把澳門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從而結束五個世紀的西方帝國主義殖民地統治。
目录
1 象徵
2 沿革
3 組織架構
3.1 立法機關
3.2 司法機關
3.3 行政機關
3.3.1 直屬總督之部門
3.3.2 直屬經濟暨財政政務司之部門
3.3.3 直屬工務暨運輸政務司之部門
3.3.4 直屬司法事務政務司之部門
3.3.5 直屬衛生暨社會事務政務司之部門
3.3.6 直屬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之部門
3.3.7 直屬保安事務政務司之部門
3.3.8 直屬宣傳、旅遊暨文化事務政務司之部門
4 参考文獻
5 參見
象徵
1935年9月14日,葡萄牙政府發佈第8098號訓令,授予澳門政府有使用澳門盾徽之使用權利[1],因而在同年設計出澳門政府旗,以藍底色中央加上澳門盾徽。
澳門政府旗
1935年-1951年
澳門政府旗
1951年-1976年
澳門政府旗
1976年-1999年
沿革
葡萄牙人於1517年建立葡佔屯門政權,但在西草灣之戰戰敗給明朝後,於1553年(明朝嘉靖三十二年)轉移居留今日澳門一帶,於1583年(明朝萬曆十一年)成立澳門議事會,進行自治管理,但每年付500兩白銀予明朝政府為地租銀。到1616年(明朝萬曆四十四年),卡拉斯科(葡萄牙語:Francisco Lopes Carrasco)被任命為澳督,但並沒有到任。直至1623年(明朝天啟三年),下一任澳督馬斯卡雷尼亞斯正式到澳門到任就職。[2][3]
在清政府與大英帝國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後,葡萄牙派代表與清朝欽差大臣耆英談判,要求豁免地租銀,并由葡萄牙軍隊駐防澳門半島。為了與位于澳門對岸、1841年成為自由港的英屬香港競爭,1845年,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單方面宣佈澳門為自由港,容許外國商船停泊進行貿易活動。1849年澳門總督亞馬留被刺殺斬首後清朝軍隊與葡萄牙軍隊交火,此戰役最終使澳門正式全面成為葡萄牙帝國的殖民地。葡萄牙於1851年和1864年分別侵佔了氹仔和路環兩島。
1887年,清政府與葡萄牙簽訂了《中葡和好通商條約》,同意葡萄牙永居管理澳門。但未經中國同意葡萄牙永不得将澳门让与他国,从而使澳门法理上正式成为葡萄牙殖民地。1928年4月《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期滿後,國民政府於同年12月與葡萄牙重簽《中葡友好通商條約》,澳葡政府仍維持對澳門的佔領和管理。
1955年,葡萄牙宣布澳門為海外省;1966年12月3日一二三事件後,親共社團控制澳門社會;1974年4月25日康乃馨革命後,葡萄牙宣布放棄所有海外殖民地,撤銷在澳門的司令部和遣散駐澳葡軍,同時宣認澳門是「葡萄牙管治下的中國領土」,但實際上。直至1987年3月26日,中國政府與葡萄牙政府達成協議,並草簽了《中葡聯合聲明》,聲明“澳門地區……是中國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1988年1月15日,《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
1999年12月20日,澳葡政府把管理權正式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結束葡萄牙在澳門446年的統治。
本條目為澳門歷史系列之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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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澳门主题 | ||||||
文化和人口 - 教育 - 经济 地理 - 历史 - 政治和政府 澳门主题 |
組織架構
- 最後一任總督:韋奇立將軍 (Vasco Rocha Vieira)[4]
- 最後一任政府發言人:高樹維 (Salavessa de Costa)[4]
立法機關
- 立法會
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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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院 | 最高法院 | 最高行政法院 | 審計法院 | 葡萄牙總檢察院 | |||||||||||||||||||||||||||||||||||||||||||||||||||||||||||||
澳門高等法院 | 澳門審計法院 | 澳門檢察院 | |||||||||||||||||||||||||||||||||||||||||||||||||||||||||||||||
行政法院 | 普通管轄法院 | 刑事預審法院 | 仲裁庭 | ||||||||||||||||||||||||||||||||||||||||||||||||||||||||||||||
行政機關
- 經濟暨財政政務司:貝錫安
- 工務暨運輸政務司:麥善道
- 司法事務政務司:歐明德
- 衛生暨社會事務政務司:安娜庇莉絲
-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黎祖智
- 保安事務政務司:李必祿
- 宣傳、旅遊暨文化事務政務司:高樹維
回歸前最後七個政務司:
- 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黎祖智
- 經濟協調政務司:貝錫安
- 社會事務暨預算政務司:董樂勤
- 司法政務司:蕭偉華
- 保安政務司:孟明志
- 傳播、旅遊暨文化政務司:高樹維
- 運輸暨工務政務司:鮑偉立
直屬總督之部門
- 里斯本澳門辦事處
- 里斯本澳門聯絡處
- 總督辦公室
- 過渡期事務委員會
- 諮詢委員會
- 情報架構籌設辦公室
- 策劃暨合作辦公室
- 經濟委員會
直屬經濟暨財政政務司之部門
- 政務司辦公室
- 經濟司
- 財政司
- 退休基金會
- 統計暨普查司
- 博彩監察暨協調司
-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
- 澳門貨幣暨匯兌監理署
- 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
直屬工務暨運輸政務司之部門
- 政務司辦公室
- 土地工務運輸司
- 地圖繪製暨地籍司
- 港務局
- 政府船塢
- 郵電司
- 地球物理暨氣象台
- 焚化中心暨污水處理站辦公室
- 路氹填海發展辦公室
- 房屋司
- 澳門民用航空局
直屬司法事務政務司之部門
- 政務司辦公室
- 司法事務司
- 司法警察司
- 身份證明司
- 法律翻譯辦公室
- 立法事務辦公室
- 過渡期事務研究及計劃辦公室
- 諮詢會辦事處
- 政府印刷署
直屬衛生暨社會事務政務司之部門
- 政務司辦公室
- 衛生司
- 社會工作司
- 勞工暨就業司
- 公職人員福利司
- 消費者委員會
- 環境技術辦公室
- 社會保障基金
- 預防及戒毒辦公室
直屬行政、教育暨青年事務政務司之部門
- 政務司辦公室
- 行政暨公職司
- 教育暨青年司
- 體育總署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監察暨技術審查辦公室
- 輔助納編辦公室
- 市政機構:澳門市政廳、海島市政廳
- 澳門基金會
- 學術機構:澳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
直屬保安事務政務司之部門
- 政務司辦公室
- 水警稽查隊
- 治安警察廳
- 消防隊
- 市政警察
- 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 保安部隊事務司
直屬宣傳、旅遊暨文化事務政務司之部門
- 政務司辦公室
- 新聞司
- 旅遊司
- 文化司署
- 紀念葡萄牙發現事業澳門地區委員會
- 博物館辦公室
参考文獻
^ 澳門基金會,《澳門百科全書》公共行政當局徽號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檔,存档日期2007-11-17.,2009年4月21日查閱,(繁体中文)
^ C. A. Montalto de Jesus. Historic Macao. Kelly & Walsh, Limited. 1902年: 64.
^ Richard J. Garrett. The Defences of Macau: Forts, Ships and Weapons over 450 years.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10-03-01: 11,14. ISBN 978-988-8028-49-8.
^ 4.04.1 澳門回歸大事記 第三部分
參見
葡萄牙殖民地、澳門總督
港英政府、香港日佔時期政府
-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前任: 大明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广州府 香山县衙门 | 葡萄牙澳门政府 1553年至1999年12月20日 |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
前任: 大清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广州府 香山縣丞衙署 | 澳门成為自由港後, 葡萄牙完全取得主權 1849年至1999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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