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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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是研究大自然中有机或无机的事物和现象的科学。自然科学包括天文學、物理学、化学、地球科学、生物学等等。
目录
1 範圍
2 历史
3 自然科学的工作原理
4 參考文獻
5 参见
範圍
与自然科学不同的还有应用科学、人文学、社会科学、形式科学和工程学。心理學是否為自然科學的範圍,目前也尚存爭議,一般較廣為接受的說法是心理學同時包含在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範疇之中。
历史
一般认为,古希腊人泰勒斯、亚里士多德是自然科学的创始人,伽利略·伽利莱是将实验引入自然科学的首倡人。18世纪以前欧洲自然科学与哲学几乎不可分开。哲学家也同时是自然科学家,勒奈·笛卡尔、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约翰·洛克等等著名的哲学家也同时是自然科学家。在自然科学发展的早期,对自然物体或者分类的系统研究,称之为自然历史(Natural History,拉丁文historia naturali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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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的工作原理
自然科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寻找隐藏在自然现象背后的规律,但是自然科学的工作尚不包括研究为什么会存在这些规律。自然科学认为超自然的、随意的和自相矛盾的现象是不存在的。自然科学的最重要的两个支柱是观察和逻辑推理。由对自然的观察和逻辑推理自然科学可以引导出大自然中的规律。假如观察的现象与规律的预言不同,那么要么是因为观察中有错误,要么是因为至此为止被认为是正确的规律是错误的。一个超自然因素是不存在的。
參考文獻
^ Brown, Lesley, The New shorter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 Oxford [Eng.]: Clarendon, 1993, ISBN 0-19-861271-0
参见
- 自然
- 科学
- 自然科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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