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劑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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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英语:pharmacist)是提供藥物知識及藥事服務的專業人員。
「药剂师」之名稱源自於日本,很多周邊國家沿用至今。但近年來受到西方國家之影響,藥師的職責除了調配藥劑外,已進化到全面藥事照護的階段,所以韓國、臺灣和中國大陸等地開始將其正名為药师。
藥劑師是藥理學、藥劑學的專家,也是解答民眾有關藥物問題最適當的人選。藥師會根據病患的病歷記錄、醫師的診斷,為病患選擇最適合的藥物劑型(如:散劑、膠囊劑、溶液劑、栓劑等)、劑量(如:老人、肝病或腎病患者需根據其病情增加或降低藥量)。同時他們亦會教導病患服用藥物的注意事項和服用方法。
此外,藥劑師負責檢核醫師開的處方(如:劑量是否適當、新處方裡的藥物會不會和服用中的藥物產生交互作用、病患能否承受藥物所引起的副作用、是否有同類型的替代藥物等),與醫師有相互監督的作用。在執行醫藥分業的國家地区(例如臺灣),藥劑師與醫師具有同等地位。
目录
1 主要工作範圍
1.1 社區藥房(藥局)
1.2 醫療機構(醫院、診所或其它)
1.3 藥業製造(藥廠、批發商)
1.4 公營部門(public sector)
2 成為藥師的途徑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
2.2 香港
2.3 中華民國(臺灣)
2.4 澳洲或其他西方國家
3 醫藥分業(家)及藥劑師角色的問題
4 注释
5 参考文献
主要工作範圍
藥師執業處所大致如下:
可在醫院、專科診所、零售藥房、社區藥局、(跨國)藥廠、藥物批發商、大學或政府機關工作。
社區藥房(藥局)
按照醫生處方為顧客及病患配藥及提供藥物諮詢;亦可根據顧客或病患需要,在合乎法例的情況下向顧客建議購買無需處方的藥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每間藥房(如屈臣氏藥房和萬寧藥房)都必需聘有一名註冊药剂师,而藥房亦應給予註冊药剂师其專業資格應有的尊重。药剂师駐守藥房的時間最少應為藥房營業時間的三分之二,而藥房亦需按照規定在當眼地方,展示所聘药剂师的姓名、註冊證書及駐守時間。
社區藥師的工作範圍包括:
- 提供民眾藥物、醫用材料和測量儀器(如血壓計、血糖儀等),並教導民眾正確的使用方法
- 負責受法律管制的藥物的存放、銷售和供應(視不同地方而定,職能或許有所差別)
- 建議民眾改善普通輕微疾病(如:感冒、輕度頭暈、皮膚癢、疼痛症等)的藥物及用法
- 指導病人服用處方上的藥物,解釋藥物的相互影響和副作用
- 提供民眾一般健康常識以預防疾病
- 開藥(英國藥劑師從2006年起可處方一般抗生素、糖尿病、血壓藥等慢性病患藥物)
- 接受各層級醫院、診所釋出之處方籤,並為病人調劑藥品[註 1]
民眾亦可向社區藥師諮詢:
戒煙方法
心血管健康(包括血脂控制、血壓控制等)
糖尿病(飲食控制、運動的重要、適合病患的營養補充劑等)- 哮喘
營養補充品(如:葡萄糖胺、奧米加三、維他命等等)
避孕方法
脫髮治療(如外用生髮產品)
醫療機構(醫院、診所或其它)
藥師應當對藥物擁有豐富的知識,除了管理藥房的運作外;亦會覆核醫生的處方,查看藥物選擇是否妥當、份量是否合乎病人權益,亦會針對病人的身體狀況(如腎病、肝病)對藥物劑量進行調整。不過在醫院常會另設諮詢藥師以提供更專一與個人化的服務。
醫院藥師亦會參與藥物的採購過程,例如確保效期、保存方式或缺貨代替品等等。
其他西方國家的醫院,除了藥房有註冊藥師,每個病房也有病房藥劑師(Ward Pharmacist),會按時巡病房與各病人會面了解病情及用藥進展。
在港臺地區,臨床药师(clinical pharmacist)的概念近年亦開始發展,藥師的工作地點不再侷限於藥房,他們會按時巡房、並與醫生合作。由醫生負責診斷病情、藥劑師根據病情向醫生建議合適的藥物、份量、服用方法等,讓病人得到合適的照顧。
藥業製造(藥廠、批發商)
管理藥物的生產、品質控制、銷售、藥品研發及註冊事宜等。
公營部門(public sector)
執行政府對藥物及藥物行業的規管,例如日常巡查、發牌、調查違法事件、藥品註冊、監察藥物安全等。
成為藥師的途徑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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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药师(藥學或中藥學)」的資格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批准頒發,表明持證人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藥師的註冊資格。
香港
完成認可药剂学課程及實習期,外地畢業生需具有在其院校所在地區可註冊為药剂师的資格,再通過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舉辦的考試,才有資格成為註冊药剂师在香港執業。
香港中文大學藥劑學系於 1992 年成立,為香港提供首個由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撥款的药剂學士課程。迄今,中大藥劑學院已訓練超過 400 名药剂师,約佔本地執業药剂师的總數的三成。
在2009年9月份,香港大學醫學院亦開辦其首個藥劑學士課程,現時提供30個學額,並已經獲得專業認可。
藥劑學生畢業後,需於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認可的場所(包括:公立醫院藥房、私家醫院藥房、大型連鎖社區藥房、跨國藥廠、本地藥廠)進行為期一年的實習,再通過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舉辦的考試,才能成為香港的註冊药剂师。
中華民國(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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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藥學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藥師考試。
- 中華民國人民經專技高考药师考試及格者,得充药师。
- 在外國政府領有药师證書,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者。唯目前不承認中國大陸治權當局之學歷。
- 药师檢覆考試已於西元2001年廢止,目前药师唯一考試乃考試院舉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簡稱高考或國考)。
- 藥學系(學士學位)畢業生之考生經考試院核發之及格證書後再由衛生福利部醫事司發給药师證書。
- 政府目前訂定有药师法、藥事法,為規範药师從業、執業行為之準則。
澳洲或其他西方國家
要在當地成為藥師,必須先完成大學藥學學士或碩士课程,課程一般為4-6年(英國及美國有可能還要取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畢業生需在當地社區藥房或醫院藥房實習一年,通過有關組織的要求方可執業成註冊藥師,如美国、加拿大一样,澳大利亚各州对注册药师的要求亦有不同。悉尼大学等可以提供药学学士(Bachelor of Pharmacy)和药学硕士(Master of Pharmacy)的课程。註:一般藥理學理學士(Bachelor of Scıence ın Pharmacology)並不合乎成為藥師資格。申請藥學學士除了要符合大學入學基本要求,亦需通過STAT考試,而申请药学硕士需要通过GAMSAT考试和面试,包括Pharmacy Case Study Scenario。一般药学硕士从准备、申请到录取、开学要经历至少一年的时间。
hi
醫藥分業(家)及藥劑師角色的問題
香港到目前為止醫生賦有權力儲存,配藥及售賣處方藥物。但處方藥仍受註冊药师監管。
臺灣自民國94年12月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判決醫師並無調劑權,且不得申明交付藥品之動作為非調劑動作之一後,醫師已經確定不能販賣藥品,所以大部分診所都內聘药师。
在大部分西方國家,病人看畢醫生後需到有註冊藥師管理的藥局(房)方可配得處方藥。藥師會了解病人的資料及病情,從藥單上核對醫生所開的藥物及份量,再核對病人的藥歷查看有否藥物跟藥物反應及副作用。
其他主要職責有如下:
- 監管藥局(房)
- 調劑藥品(註:調劑為調配及調製與一連串之藥事服務行為包含處方審核,職責與配藥員有所不同)
- OTC 藥物建議
- 轉介(牙醫、醫生、物理治療師、營養師等)
- 藥物及醫療儀器教育
- 藥物復審(medication review)(註:臺灣稱為用藥評估,以確保病人用藥安全)
- 製藥(pharmaceutics)
傳統的藥師在藥廠等尚未流行前,必須當場製造藥丸、藥水或藥膏等藥物(extemporaneous product)。但隨著科技的發展,大藥廠能大量製造藥物,藥師的角色也跟著改變了。除了藥物資詢,現時開始發展藥物復審(medication review)及推廣健康教育等。
注释
^ 臺灣自民國94年12月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判決醫師並無調劑權,且不得申明交付藥品之動作為非調劑動作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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