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名和法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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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名(英语:Dharma Name),又稱戒名、法諱,為佛教出家眾(僧人)使用的名字,類似於天主教的教名;魏晉南北朝時由釋道安首次使用“釋”(釋迦牟尼佛)作為僧人的姓氏,至今沿用。佛教出家眾在進行出家儀式時,由主持儀式的和尚賜與。在完成出家儀式後,佛教僧侶就會抛棄原來的俗家姓名,改用法名,象徵抛棄世俗的自我。佛教在家眾信徒,在參與三皈依、授戒儀式,或信徒過世的喪禮時,可以由主持和尚賜與一個法名,但是在家眾信徒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會使用原有姓名,只有在參與佛教活動時,才會使用法名。[1]
在漢傳佛教傳統中,在法名之外,依循漢人習慣,有時會由和尚取第二個姓名,對應於表字,稱法字。在法名與法字之外,依循取別號的習俗,僧侶通常可以自行取第三個姓名,稱法號。一般來說,法名終身不改,但是僧侶可以取數個不同的法號。對待長老,資淺的出家眾自稱其法名,但是一般俗人為表尊敬,亦會以法號來稱呼僧侶。法名與法號在民間常混同不分[2],但在漢傳佛教之外的地方只有法名沒有法號。
目录
1 概述
2 各地習俗
2.1 中國
2.2 日本
2.3 其他用法
3 参见
4 註釋
概述
法名(英语:Dharma Name)是出家時由教授和尚所取,終生不變的,作為出家人特有的名稱。法号(英语:Dharma Nickname/Dharma Title),是中華文化中特有的,只在漢字文化圈中見到;不論是出家的道士、僧人,或者在家的居士,都可以有法号。如知名香港藝人劉德華,其法号即為慧果。
法号是俗人、晚輩称呼用的,而法名是师长、尊輩称呼用的,但大部分人并不作这种区分。
各地習俗
中國
在中國,受漢名的影響,佛教僧侶以釋為姓,象征是釋迦牟尼佛的兒子(佛子);在姓之外,使用法名,對應到名諱;在法名之外的名字,有法字,對應到表字;稱法號,對應到號。在禪宗中,有僧譜,就如同世俗的宗譜一般,記載著擁有這個傳承的僧侶法名,類似於譜名。屬於這個傳承的僧侶,使用的法名,第一個字代表他在僧譜上的輩份。
一般在家眾,受三皈依與受五戒、受菩薩戒或在喪禮時,也會取一個法名,但不使用釋為姓,仍使用原有的姓,表明是佛弟子而非佛子(只有出家人才有資格被稱“佛子”)。在日常生活中,仍使用原有名字,但是在參與佛教活動時,則使用法名。如果在家眾正式出家,除了抛棄原有俗名外,也會抛棄在家時使用的法名,另取法名。
僧人捨壽圓寂後,寺廟可能會追尊謚號,也往往稱之為法號[2]。
日本
在日本,通常死者都會有一個日本佛教式的法名,如日本大名織田信長,死後法名為「總見院殿贈大相國一品泰巖尊儀」。
其他用法
在道教中,出家道士也會使用另一個姓名,也被稱為法名,或是道號。道士羽化後的谥号,甚至一般的善信、檀越仙遊之後的稱號,或也稱法号。
基督宗教的教名,又被漢譯為法名[3]。
参见
- 教名
- 经名
- 道号
- 俗名
註釋
^ 《佛學大辭典》【法名】:(術語)出家入道時,師所賜之名,謂之法名。又受戒時,受於師者,謂之戒名,但今時法名之名,惟真宗用之,戒名之目,他宗多用之。戒名之字,未見典據。廣弘明集二十八曰:「菩薩戒弟子法名慧炬。」觀經靈芝疏下曰:「棄國出家,法名法藏,發四十八願。」唐高僧傳(僧遷傳)曰:「等觀即梁明帝之法名也。」
^ 2.02.1 《佛學大辭典》【法號】:(術語)又云戒名。受戒時師所授之名也。又僧死後之謚號。亦稱法號。
^ 《稱謂雜記》:「鄭一官既受西番洗禮,乃用法名尔古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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