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










城隍神像




一城隍廟門外




香火鼎盛的台灣省城隍廟





























城隍,又稱城隍爺城隍爺公城隍老爺,原意是「城牆」與「護城河」的意思,後來演變為民間信仰中的城池的守護神,亦為陰間司法體系的職司。




目录






  • 1 信仰


  • 2 沿革


  • 3 封號


    • 3.1 官方封號


    • 3.2 一般情形




  • 4 職能


  • 5 城隍諸司


  • 6 各地城隍


    • 6.1 境主




  • 7 參見


  • 8 註釋


  • 9 參考來源


  • 10 外部連結





信仰


民間信仰中城隍爺是由死去的名人或者对民众有功勞者擔任的,多是公正無私的清官廉吏,也有任期制以及其眷屬之說。城隍也可能因任職地點不同,而加上等級之分,駐帝都的城隍爺封為「承天鑒國司民昇福明靈王」,駐府的城隍封為「威靈公」,駐州的城隍封為「靈佑侯」,駐縣的城隍爺封「顯佑伯」,顯示各級城隍爺也有不同的身份與地位。


由於城隍爺是一種官職,並非某人的獨稱,每個信徒認知的城隍爺都可能是不同人,故一個地方的城隍爺不一定只有一人,如上海城隍廟就奉祀了三位城隍爺;有時好幾個地方奉祀同一人為城隍爺,如北京與杭州的民眾都奉祀文天祥,有些則是眾說紛紜:如北京城隍,說文天祥者有之,說楊椒山者更是多數,此外廣州也奉祀楊椒山,也有人說廣州城隍是劉龑或海瑞。有些比縣級還小的行政單位,如鄉鎮、村莊的守護神也稱為城隍,如霞海城隍。城隍的法力無遠弗屆,也不限於原本的轄區,如臺灣人時常奉祀閩南原鄉的霞海城隍、安溪城隍等。


在陰間司法神的部分,城隍有專司人間善惡之記錄、通報、死者亡靈審判和移送的職務。現被人供奉於廟宇稱為城隍廟。城隍的崇拜盛行於大中華地區、越南、朝鮮半島,也見於其他地區的華人、越人、朝鮮人和台灣人的移民社群。其聖誕日會因地區或廟宇而有所不同。如霞海城隍是五月十三日聖誕。



沿革


「城」為城牆、「隍」為護城河;傳說中城隍爺與地方官是分陰陽二世界來治理事情,所以過去,新上任的地方官員,一定先到城隍廟向城隍爺祭拜,請求城隍爺一起協助地方政治事務,可見城隍爺的地位極高。


城隍的宗教觀念源自道教,其後與儒教結合相互影響。最早祭城隍只築土壇,無廟無像。正如《鳳山縣志‧祀典志》所載:「城隍廟無專祭,而水旱、疾疫必禱之,致敬、宿齋必告之;故立之廟,使神有所憑依也。」。設置城隍廟祭祀,大抵從道教成為民間信仰才出現。


城隍崇拜可追溯到周朝,是除夕要祭祀八個神之一——水庸。據《禮記》所載,古代天子祭祀“八蜡”中的“水庸”,解釋為「水者隍也[註 1],庸者城也」,故一般認為此為祭祀城隍之始,但此時的八蜡之祭應僅由天子祭祀,與後世城隍信仰情況不太相同[1]


由漢代開始,城隍的祭祀活動不斷提升,各地人民更尊封已死功臣或英雄豪傑為城隍,其中有霍光與紀信等。


相傳三國時代的吳國曾建城隍廟;另在《北齊書‧慕容儼傳》記述,北齊大將慕容儼就曾於郢城拜城隍神祠而戰勝了南梁敵軍,為正史最早的明確記載[1]。而《隋書‧五行志》記載:「梁武陵王紀祭城隍神,將烹牛,忽有赤蛇繞牛口。」由此可知,在南北朝的城隍普遍為民間信仰。


唐代城隍信仰大盛,各地廣為建廟,並已出現求晴祈雨、招福避禍、禳災諸事的祭城隍文。撰文的不乏著名人士,其中有:韓愈、杜牧和李商隱等,其中最早的是張說所寫於開元五年(717年)的〈祭城隍文〉[1]


到了宋代,由於祭祀城隍列入國家祀典,故城隍廟普及各府、州和縣。北宋歐陽修所寫的祭城隍文:「雨惟神有靈,可與雨語,吏竭其力,神祐以靈,各供其職,無愧斯民」,顯示了當時官吏們對城隍的敬重和互賴關係。而這時的城隍神也開始世俗、人格化,有些信徒開始將一些歷史名人尊奉為城隍[2][1]


其後元朝,除在元大都(今北京)建城隍廟外,更封城隍為“佑聖王”。


到明太祖朱元璋時,對城隍特別崇敬,曾親詔劉三吾:「朕設京師城隍,俾統各府州縣之神,以鑒察民之善惡而福禍之,俾幽明舉,不能倖免。」明太祖更册封京師、府、州、縣四级城隍,各级城隍神都有不同爵位和服饰,各地最高官員需定期主祭。明太祖曾下令各级官员赴任时,向城隍宣誓就职. 城隍有階級之分,洪武二年(1369年),封京都金陵城隍为「福明灵王」,汴、濠、鳩、和、滁等州朱元璋「龍興之地」城隍亦封为正一品王爵。其余城隍各賜爵位:府城隍为「二品威灵公」、州城隍为「三品灵祐侯」;县城隍为「四品显祐伯」[3]。不過,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即取消城隍之爵位,僅稱為某府、州、縣、城隍之神。及至清代,城隍祭祀同樣列入祀典,城隍的地位更崇高。但凡新官到任前需到城隍廟齋宿;上任日,更需在城隍前完成祭禮才能就任。由此觀之,城隍的職能隨時代變遷,已由起初有求必應的神明轉變為地位超然的國家和地方守護神。


清代時,一開始全国只有北京、南京、西安、福州四地有“都城隍”,而後臺灣的新竹城隍廟受光緒帝敕封為都城隍,其後民眾逐漸建立「省城隍廟」。一般把城隍歸為下列幾類:省城隍(公爵,威靈公):掌管省。府城隍(侯爵,綏靖侯):掌管府。縣城隍(伯爵,顯佑伯):掌管縣。



封號



官方封號


依明朝官方「城隍階級封號」的說法:



  • 都城隍、龍興之地城隍(享王爵,封福明靈王

    • 兩大都城隍:北京、南京

    • 龍興之地城隍:汴州、濠州、太平府、和州、滁州



  • 府城隍(享公爵,封威靈公):掌管府

  • 州城隍(享侯爵,封靈佑侯):掌管州

  • 縣城隍(享伯爵,封顯佑伯):掌管縣



一般情形


民眾一般把城隍歸為下列幾類:



  • 都城隍、府城隍(享公爵,被奉为威靈公):掌管省或府。

  • 州城隍(享侯爵,被奉为「綏靖侯」或「靈佑侯」):掌管州。

  • 縣城隍(享伯爵,被奉为顯佑伯):掌管縣。



職能


  • 守護神:守護城池、國家。

  • 司法神:主管生人亡靈、獎善罰惡、生死禍福和增進幸福利益等等。

  • 城隍在明清以後,成為一個神的官職,類似於人間的知事,而不是單一的一尊神明。都城隍為省級行政區所奉祀,相當於陰間的巡撫。府城隍相當於陰間的知府,縣城隍相當於陰間的縣令。各地的城隍由不同的人出任,甚至是由當地的老百姓自行選出,選擇的標準大抵是「正直聰明」的歷史人物。

  • 古代教人做官的黄六鸿《福惠全書》寫道,新縣官蒞境:「於上任前一日,或前三日至城隍廟齋宿」以便在夢中請教境內是否有懸而未決的冤案。

  • 有些神明雖不稱城隍,但卻有城隍的性質與職能,如福建省泉州府惠安縣的青山王爺、福州府的五福王爺以及高雄市三民區東寮宮伍福大帝(五帝爺),其廟就配奉有判官、陰陽司、范謝將軍等。


城隍諸司


城隍下轄有文武判官、各司司官、范謝將軍、牛馬將軍、甘柳將軍、韓盧將軍、日夜遊神、枷鎖將軍等神。


其中城隍的僚佐為各司的司官,而各司依各廟配置,並不相同,有三司、六司甚至到廿四司或卅六司之說,且各司名號,也不盡相同,如頭城城隍廟則以吏、戶、禮、兵、刑、工六部為司。唯大抵以陰陽司為諸司之首。陰陽司是城隍爺的第一輔吏,協調諸司,監察諸案後,方陳報於城隍。[4][5]


三司: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


六司[註 2]: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獎善司、罰惡司、增祿司、註壽司。


八司: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獎善司、罰惡司、增祿司、註壽司、功過司。


十司: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賞善司、罰惡司、增祿司、註壽司、功過司、良願司、提刑司。


十二司: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賞善司、罰惡司、增祿司、註壽司、功過司、良願司、提刑司、地獄司、驅疫司。


十八司:陰陽司、速報司、稽查司、賞善司、罰惡司、註福司、註壽司、功德司、良愿司、提刑司、地獄司、驅疫司、感應司、文書司、檢簿司、掌案司、考功司、保安司。


廿四司:陰陽司、速報司、稽查司、賞善司、罰惡司、註福司、註壽司、功曹司、良愿司、提刑司、地獄司、驅疫司、感應司、文書司、檢簿司、掌案司、考功司、保安司、查過司、學政司、典籍司、督糧司、巡政司、儀禮司。


廿四司:陰陽司、速報司、巡察司、功曹司、功過司、註福司、瘟疫司、感應司、考功司、記功司、事到司、監獄司、賞法司、刑法司、察過司、見錄司、來錄司、警報司、賞善司、罰惡司、庫官司、改原司、保健司、人丁司。


廿四司[註 3]:陰陽司、速報司、糾察司、感應司、功過司、任免司、差捕司、訊問司、府庫司、科甲司、農嗇司、匠工司、商賈司、錢銀司、幽冥司、婚娶司、子孫司、醫藥司、壽命司、監獄司、兵戎司、運途司、文書司、土地司、江海司。此組廿四司,司名皆為對偶,相當駢儷,文藝程度較高;且各司之職稱,皆為民眾所求而設定。[6]


廿四司[註 4]:陰陽司、吏部司、司封司、司勋司、考功司、户部司、度支司、金部司、仓部司、礼部司、祀部司、主客司、膳部司、兵部司、职方司、驾部司、库部司、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门司、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此組廿四司,為採用朝廷六部廿四司而來。[7]



各地城隍



  • 上海二大城隍:老城隍霍光、二城隍秦裕伯。

  • 東南三大城隍:蘇州城隍春申君黃歇、杭州城隍文天祥、上海二城隍秦裕伯。

  • 知名城隍:北京城隍楊椒山、福建省都城隍周苛、福州城隍陳文龍、泉州城隍韓琦、廈門城隍洪朝選、安溪城隍詹敦仁【嘉邑鹿草安溪二隍殿】、柳州城隍柳宗元、蘇州城隍春申君、邕州城隍蘇緘、南昌城隍灌嬰、紹興城隍龐玉、曲沃城隍申生、濟南城隍鐵鉉、鄭州城隍紀信、蕪湖城隍周瑜、和縣城隍范增、谷城城隍蕭何、杭州城隍文天祥與周新、台南小南門城隍朱一貴。

  • 在臺灣,許多中國大陸原鄉的城隍,得到本省漢族的虔誠香火,立廟奉祀:如安溪城隍、霞海城隍、石獅城隍等。另如閩南泉州惠安人信奉的青山王,亦有城隍職能。


    • 台南市有臺灣府城隍廟,臺南亦是明鄭時期的首府承天府,其為鄭氏王朝之官建城隍廟,年代最早,故號稱省城隍等級的「威靈公」,但1891年清朝官方升格新竹都城隍廟為省級的城隍,新竹都城隍廟奉祀「都城隍,威靈公」,為清朝官方所認定,總轄台灣,為省級城隍。 而二次大戰後臺北民眾以臺北市為臺灣首都,故建廟奉祀「臺灣省城隍」,自行設立了臺灣省城隍廟,亦為省級城隍。 三廟信徒各以其歷史為榮,自認所奉之城隍爺位階最高,頗見爭議。

    • 在台灣有所謂的水鬼變城隍之傳說。在民間信仰中認為枉死者(如水鬼)必須要找人當替身,才能轉世。傳說嘉義紅毛埤有個水鬼不願意抓人當替身,因此長久痛苦沈淪,此事獲得當地的土地公同情。最後土地公上報給閻王,閻王轉呈玉皇,玉皇獎勵其善心,給了他城隍的職位,使他不但脫離水鬼的苦難,還成為治理一方的大神。




境主


若無城池的街道、行政區欲奉祀守護本地的神祇,則不稱城隍,改稱「境主尊神」、本境大王。



參見



  • 城隍廟

  • 臺灣城隍廟列表

  • 境主

  • 土地神 (日本)日语土地神

  • 產土神

  • 國柱神英语Lak Mueang



註釋





  1. ^ 隍,無水的護城河。壕溝。


  2. ^ 陰陽司主座,不計入


  3. ^ 陰陽司主座,不計入廿四司


  4. ^ 陰陽司主座,不計入廿四司




參考來源





  1. ^ 1.01.11.21.3 黃伯芸. 《台灣的城隍廟》. 台北縣新店市: 遠足文化. 2006年2月: 12-14頁. ISBN 986-7630-71-8. 


  2. ^ 《春明夢餘錄》:「趙宋以來,城隍之祀遍天下,或賜廟額,或頒封爵,或遷就附會,各指一人為神之姓名。」


  3. ^ 《金門迎城隍系列報導》金門傳統慶典四月十二迎城隍金門縣政府.金門日報社


  4. ^ 姚鐸《民風考聞.城隍》:「凡有城即有城隍廟,皆有諸司之設,名色繁多,各廟有異,唯皆以陰陽司主其事,俗言該司上奉城隍,揆鼐各官而為首,百僚稟事皆先關白之。」


  5. ^ 不是日本陰陽師 ,而是台灣「陰陽司」


  6. ^ 姚鐸《民風考聞.城隍》:「斯廿四司以駢偶名,名色齊整皆為民欲;豈讀書之士所作歟?」


  7. ^ 姚鐸《民風考聞.城隍》:「斯廿四司即以官省六部各司為名也。」




外部連結







  • 赵晓寰:〈元代城隍信仰:以《全元文》为中心的考察〉。

  • 滨岛敦俊:〈朱元璋政权城隍改制考〉。

  • 滨岛敦俊:〈明初城隍考〉。

  • 朱海滨:〈明代浙江城隍周新信仰成立考——兼论省城隍神的诞生〉。

  • 滨岛敦俊:〈明清江南城隍考——商品经济的发达与农民信仰〉。

  • 高万桑:〈清代江南地区的城隍庙、张天师及道教官僚体系〉。

  • 羅士傑:〈城隍神與近代溫州地方政治——以1949年黃式蘇當城隍為討論中心〉。

  • 城隍香火不熄

  • 城隍的職能

  • 台灣府城隍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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