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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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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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晉歷史學家 | |
姓 | 陳 |
名 | 壽 |
字 | 承祚 |
族裔 | 汉族 |
出生 | 233年(蜀漢懷帝建興十一年) 巴西郡安汉縣(今四川南充市) |
逝世 | 297年(西晉惠帝元康七年) |
著作 | |
《三國志》 |
序 | 书名 | 作者 | 今本 卷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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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史记 | [西汉]司馬遷 | 130 |
02 | 汉书 | [东汉]班固 | 100 |
03 | 后汉书 | [刘宋]范曄 | 120 |
04 | 三國志 | [西晋]陈寿 | 065 |
05 | 晋书 | [唐]房玄龄 等 | 130 |
06 | 宋书 | [梁]沈約 | 100 |
07 | 南齐书 | [梁]蕭子顯 | 059 |
08 | 梁书 | [唐]姚思廉 | 056 |
09 | 陈书 | 036 | |
10 | 魏书 | [北齐]魏收 | 114 |
11 | 北齐书 | [唐]李百藥 | 050 |
12 | 周书 | [唐]令狐德棻 等 | 050 |
13 | 隋书 | [唐]魏徵 等 | 085 |
14 | 南史 | [唐]李延壽 | 080 |
15 | 北史 | 100 | |
16 | 旧唐书 | [后晋]劉昫 等 | 200 |
17 | 新唐書 | [北宋]欧阳修 等 | 225 |
18 | 旧五代史 | [北宋]薛居正 等 | 150 |
19 | 新五代史 | [北宋]欧阳修 | 074 |
20 | 宋史 | [元]脱脱 等 | 496 |
21 | 辽史 | 116 | |
22 | 金史 | 135 | |
23 | 元史 | [明]宋濂 等 | 210 |
24 | 明史 | [清]张廷玉 等 | 332 |
相關 | 東觀漢記 | [東漢]劉珍 等 | 022 |
相關 | 新元史 | [民國]柯劭忞 | 257 |
相關 | 清史稿 | [民國]赵尔巽 等 | 529 |
陈寿(233年-297年),字承祚,巴西郡安汉縣(现四川省南充市)人,西晉史學家。蜀漢亡國後仕於西晉,少舉孝廉,除著作郎,著有《三國志》,評價甚高。
目录
1 生平
2 親屬
2.1 侄子
3 評價
3.1 正面
3.2 負面
4 參考資料
生平
陳壽少時勤學,曾拜譙周為師,當時同儕將陳壽、李密比喻為子游、子夏,文立比喻為顏回,羅憲比喻為子貢。他研讀《尚書》、《春秋》、《漢書》、《史記》等史書。後來擔任蜀漢的觀閣令史,因不願曲附權宦黃皓,所以屢遭譴黜。
公元263年蜀漢為曹魏所亡,265年司馬炎篡魏,改國號為晉。晉之司空張華十分賞識陳壽的才華,舉其為孝廉,除佐著作郎,出補陽平令。
王崇、壽良、李密、陳壽、李驤、杜烈一同入京都洛陽,被稱為是梁、益二州有代表性的俊傑。壽良、李密、陳壽、李驤、杜烈五人雖然交情甚好但最終都疏遠陌生了,只有王崇一人憑著寬厚和順的性格,不分彼此,對待五人一視同仁,一直保持著深厚的友誼。在此期間,陳壽編撰了《蜀相諸葛亮集》上奏朝廷,因此功而除著作郎,領本郡中正。陳壽之後致力於編寫魏吳蜀的歷史,遂成《三國志》,共六十五篇,在當時即為人稱頌。
陳壽曾撰《益部耆舊傳》十篇。文立向朝廷呈獻此書,受到司馬炎嘉獎。他去世後,梁州大中正尚書郎范頵上書給皇帝,稱讚陳壽的《三國志》一書「辭多勸誡,明乎得失,有益風化」,而請求派人採錄,令陳壽的《三國志》因此得而流傳於世。
親屬
侄子
陳符,字長信,有文才,入晉後接替陳壽成為著作佐郎。
陳蒞,字叔度,入晉後擔任梁州別駕。
評價
正面
據《晉書》記載,陳壽《三國志》的成就在當時就已得到很高的評價,同時期夏侯湛也著有《魏書》,但看了陳壽的《三國志》後便自嘆不如,而銷毀自己的作品。陳壽的同僚張華更對其讚譽有加,說:“應該把本朝歷史的編纂大任也交給陳壽。”
後世,南朝梁的劉勰在《文心雕龍·史傳》也認為:“唯陳壽三志,文質辨洽,荀、張比之於遷、固,非妄譽也。”
陳壽對於史料的取捨選擇比較審慎謹嚴,文字也以簡潔見長。陳壽在《三國志》中不僅記錄了三國時期在政治、經濟、軍事方面的情況,以及對文學、藝術、科技等方面作出貢獻的人,同時還記錄了當時國內少數民族和鄰國的歷史,例如《魏志·倭人傳》就是日本古代歷史的重要史料之一。
負面
不過對於陳壽的史家中立性也有批評的聲音。據《晉書》記載,當時传闻陳壽曾向丁儀、丁廙的兒子索取立傳費,說:“可觅千斛米见与,当为尊公作佳传。”結果被拒絕後,陳壽竟然就不為享有高名的丁氏二人立傳。據《三國志·魏書·任城陳蕭王傳》記載,陳壽出生前13年(220年)丁氏兄弟和全家男性均已被曹丕所殺,根本無後代。如採信此說法,則晉書的記載爲謠言。但由於陳壽是《三國志》作者,所以此說法不能作為確切依據。也有人根据据信为丁仪遗孀所作的《寡妇赋》“抱弱子以自慰”一语,认为丁氏兄弟虽然被杀,但并未祸及男嗣。此说也存疑,因《寡妇赋》未必为丁仪遗孀所作,描述的也未必是丁仪的遗孀。潘眉《三国志考证》指出丁仪、丁廙并非高官也无大功,又夺嫡不成,是曹魏罪人,才是不得立传的原因。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丁仪、丁廙巧佞之犹,安得立传?”朱彝尊也指出:“(陈)寿于魏文士,惟为王粲、卫觊等五人立传,粲取其兴造制度,觊取其多识典故,若徐幹、陈琳、阮瑀、应玚、刘桢,仅于《粲传》附书。彼丁仪、丁廙何独当立传乎?造此谤者,亦未明寿作史之大凡矣。”指丁氏兄弟之事迹鲜有可说,故不立传。
然而陈寿作史的时间毕竟离三国时代的开始已有近一百年,加上是乱世,传记中谬误乃至后人对先人进行夸大的成分难以避免。加上中国以史书作为寓言的习惯,不能把《三国志》每篇传记都当做100%的历史纪实来看。其中是有一定故事性的。
參考資料
- 《晉書·陳壽傳》
- 《華陽國志·後賢志·陳壽傳》
- 《全晉文·卷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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